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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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邹广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为动力,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聚焦“更加开放”“更有深度”,全面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决扛起自由贸易港建设先行示范责任担当,大力推动高水平开放压力测试,大力开展制度集成创新,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加快港产城科融合发展,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民生福祉不断提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儋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坚决扛起建设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责任担当,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儋州实践!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儋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儋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儋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儋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本次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儋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儋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儋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儋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儋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本次大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儋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飞主任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拥护和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聚焦“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紧扣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更加开放”“更有深度”两篇文章,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为建设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儋州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儋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熊大胜院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重大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儋州、和谐儋州、法治儋州,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9日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儋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儋州、法治儋州建设,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8号)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选举王贤明、张奇、张洪光(女)、涂家文、谢昌伟为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儋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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