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接收防控疫情社会捐赠渠道信息的公告

来源: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点击: 收藏
自8月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捐款捐物,对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妥善做好各项捐赠的接收及调配工作,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依据2022年第1号《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发布接收防控疫情社会捐赠渠道信息的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儋州市接收捐赠主体

 

(一)儋州市红十字会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文  谢宗晨(物资)

联系电话:18976878515  15607630044(物资)

2.银行信息

户名:儋州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儋州东风分理处

账号:46001006237053002490

3.物资接收地址:

①定向捐赠:物资接收单位所在地;

②非定向捐赠:市疾控中心物资临时接收点(那大镇奥运路2号--那大全民健身运动中心)。

 

(二)儋州市慈善总会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学鹏  周礼润(物资)

联系电话:18889955996 13337506265(物资)

2.银行信息

户名:儋州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儋州支行营业部

账号:267528864229

3.物资接收地址:

①定向捐赠:物资接收单位所在地;

②非定向捐赠: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54号民政局大楼。

 

二、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汇款时请备注:儋州市疫情防控。

4.捐赠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5.儋州市红十字会、儋州市慈善总会依法依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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