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关于创建“无疫村(居、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

来源: 儋州融媒全媒体 作者:黎有科 点击: 收藏

8月15日,记者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尽快遏制疫情发展势头,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坚持疫情降级、防控不降原则,印发《儋州市关于创建“无疫村(居、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创建“无疫村(居、社区)”,进一步强化村(居、社区)防控能力,凝聚防控力量,从严从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加快实现辖区“无疫村(居、社区)”全覆盖。

《方案》提出的创建目标:进一步压实压细村(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嵌入两闭环一纳入”(嵌入群众工作生活、部门单位日常管理、工厂企业生产经营,实现人、物同防管控闭环,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五有一网格”(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实施网格化管理)要求,形成“人、物、环境”全闭环、无遗漏、无脱管,实现“疫情零输入、居民零感染、工作零失误、舆情零负面”,保持村(居、社区)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力争辖区村(居、社区)全部建成“无疫村(居、社区)”,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方案》提出的创建标准:“无疫村(居、社区)”是指村(居、社区)疫情防控机制完善,群众卫生习惯好、防疫意识强,自觉遵守疫情管控各项规定。自我市“0801”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从未发生过疫情的村(居、社区),或者村(居、社区)虽然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发现及时、管控到位、处置规范,疫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疫情已经解除的村(居、社区)。

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一)组织机构健全,村(居、社区)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有专门的防控工作队伍,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带动驻守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物业员工、退役军人、居民等共同参与村(居、社区)管理,全员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构建群防群控良好态势。(二)防控措施到位,1.底数清楚。村(居、社区)摸排动态精准,每天排查到户到人,精准掌握居民身体状况(发热、患病等),特别是来自高、中风险地区传播风险较高的重点人群底数和身体状况,工作台账清楚明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疫情管控精准。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中风险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3.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新冠疫苗接种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应接尽接;居民能够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和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口罩佩戴率达到100%;重点场所设有疫情防控监督员,履行监督劝导职责;居民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要求,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和管理规范。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村(居、社区)环卫设施完善,无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扔乱排等现象;公共区域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日产日清,高、中风险地区生活垃圾采取定人定车定路线方式闭环清运;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时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好消毒消杀工作。(三)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发放防控知识手册、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防疫知识宣传,居民知晓率高,防疫意识强,能够加强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疫情管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营造全员参与创建“无疫村(居、社区)”的浓厚氛围。

《方案》提出的创建措施:“无疫村(居、社区)”建设由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实施并制定细则。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态化督查,加强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工作进行抽查。并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创建标准决定进行“无疫村(居、社区)”评选。(一)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全面组织机关党支部与村(居、社区)党组织开展联谊联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村(居、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为了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凝聚全社会力量,将党旗插在抗疫第一线,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二)与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体系作用,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按照“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的工作流程,快速处置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三)与开展“敲门行动”结合起来,根据疫情形势,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以村(居、社区)为单元开展敲门入户行动,做到“三个一”,即摸一次情况、讲一次政策、送一次慰问,加强对来儋返儋人员的摸底排查,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状态,重点关注有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严格落实“报备+来儋返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来儋返儋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的规定。

《方案》提出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镇、村三级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为主抓、负专责的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常态化“无疫村(居、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全域覆盖。(二)加强督导检查,市纪委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沉督导检查,深入重点场所和重点部门排查风险隐患,指导督促整改落实。督导结果作为评选“无疫村(居、社区)”的重要因素。对站位不高、组织不力、推进不快、措施不硬、效果不好的,强化问责力度,倒逼工作落实。(三)加强考评奖惩,将“无疫村(居、社区)”建设纳入市、镇、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和市、镇、村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奖优罚劣。

《方案》提出的创建程序:(一)申报流程,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社区)按照“无疫村(居、社区)”创建标准,结合实际实施建设,向各镇(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申报。2.各镇(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公示后向市推荐;市组织抽查确认,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抽查确认合格的,社会公示后,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授予“无疫村(居、社区)”称号。3.“无疫村(居、社区)”重在建设、重在长效机制,严禁“只申报、不建设”“只命名、不考核”。各镇(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及时通报有关结果。(二)实行“无疫村(居、社区)”挂(摘)牌管理,1.凡是被认定为“无疫村(居、社区)”的,按照全市统一的牌匾制式,由市政府统一制作、统一授牌。2.“无疫村(居、社区)”认定后,当村(居、社区)新增一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摘牌。3.当新增一例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则暂停其“无疫村(居、社区)”认定,予以摘牌;若排除,则恢复“无疫村(居、社区)”认定并恢复挂牌。(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黎有科  编辑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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