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儋州人员防疫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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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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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动态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万宁市、海口市、三亚市来(返)儋州人员的防疫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7天内有万宁市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儋州。
二、9月9日以来(含)有万宁市旅居史、且现已在儋州辖区内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实行居家隔离7天,落实“七天五检”核酸检测(第1、2、3、5、7天上门采样,单人单管)。居家隔离结束前不得离儋。
三、7日内有万宁市但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保供车辆司乘人员,有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儋州“点对点”运输。
四、9月16日以来(含)有海口市海府路南亚广场、蓝天路兴湖半岛酒店、南宝路人人捞火锅店、名门广场旁吕记香(海南粉店)、蓝天路国瑞兴酒业旅居史的人员,到儋后应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并落实居家健康监测5天,第1、3、5天各一次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采样点采样,并主动向采样人员报告旅居史,落实单人单管采样,其余时间不得外出)。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前不得离儋。
五、7天内有三亚市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包括需返校的学生),返程前须向三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核后,持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健康码绿码的,允许“点对点”闭环返程。返程后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六、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提前联系就诊医院,做好登记,并“点对点”转运。
各镇(办事处)和全市各单位立即组织网格化排查和主动摸排,对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阻击疫情需要全体群众的共同努力,请广大群众朋友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若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
23366120;23399120
各镇(办事处)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 23860151
兰洋镇 23356811
和庆镇 23360701
南丰镇 23711034
东成镇 23501352
光村镇 23521973
王五镇 23631618
雅星镇 23782202
新州镇 23306168
中和镇 15103639984
木棠镇 23256564
峨蔓镇 23262155
白马井镇 23652976
排浦镇 23601174
大成镇 18089702597
海头镇 23611036
干冲办事处
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办事处
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办事处
23553005或18289862996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