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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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形势最新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我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那大镇(包含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热科院、南辰农场、侨植农场)、兰洋镇、光村镇、海头镇、和庆镇、南丰镇、排浦镇、峨蔓镇、中和镇等9个镇全域。
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以及王五镇、东成镇、雅星镇、大成镇、白马井镇、新州镇、木棠镇等7个镇全域。
核酸采样时间段内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居民非必要不出门。
采样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重点管控区域,仍按原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重点人群参照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前后核酸检测的通知》进行检测,具体采样方式由市卫健委进一步明确。
具体点位、采样开始时间以各开发区、镇、社区、村居通知为准。
(一)全市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要凭当天核酸采样证明(健康码上显示已采样)方可出入。各社区(小区)也将加强对进出居民当日核酸采样证明的查验,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核酸检测。
(二)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市民请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人和小孩)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市民,由各采样点安排上门采样。
(三)请市民做好个人防护,采样全程佩戴好口罩,排队期间保持“一米线”距离,有序排队,不扎堆、不交谈,按要求进出场地。
(四)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核酸检测。相关开发区、镇要全面发动辖区内的村(居)民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