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出台:待遇水平全面提高!

来源: 洋浦电视台 作者:符智 黄嘉文 点击: 收藏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于51日起施行。
  

  据介绍,新政最显著的变化体现在待遇水平全面提高,其中就包括了提高养老金标准、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以及提高记账利率下限四个方面,极大惠及参保群众。以提高养老金标准为例。新办法实施之后呢,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低于107元的,统一提高至107元,然后每年再增加七元,加上中央基础养老金98元,今年我省基础养老金可达212元。再加上参保个人账户部分,待遇最高每月可以领到900元。
  儋州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 刘海学:这个新政的出台,一是我们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提高了,就是我们领的钱更多了。第二就是缴费的补贴也更高了,缴费的档次越高,你补贴的越多。第三就是丧葬补助金的标准,较原来的标准提高了一倍。
  此外,新政进一步加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协调配合,统筹考虑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幅度和频率,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项目和框架,同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保持一致,有利于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的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202611日起,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需要延后逐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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