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儋州:关爱女性健康,为17名“两癌”患者发放救助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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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份以来,市妇联帮助17名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申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海南省关爱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共发放救助金30万元。

  9月19日,儋州市救助计划实施办公室经过审查申请材料审查和申请人员困难类型,筛查出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妇女患者13名后,及时召开2023年儋州市实施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第二批审议会议。由专家组成员对13名申请2023年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患者病种进行审核。各成员单位根据《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和《2023年儋州市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一致同意对1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者进行救助。
  10月8日,市妇联举行2023年儋州市实施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第二批救助金发放仪式,为1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患者发放救助金,每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共26万元。 
  此外,10月10日,市妇联举行2023年度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发放仪式,4名“两癌”患病妇女获救助,每人获救助金1万元,共计4万元。
  据悉,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的救助对象为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
  “目前,专项救助金已发放到17名救助对象手中,为她们的后续治疗提供了及时的资金帮助,对防止患病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妇联主席李芝英表示,为“两癌”患者提供救助目的是为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治疗提供帮助,减轻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帮助她们重新树立生活信心,乐观地面对困难,积极配合治疗,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和关爱,以崭新姿态迎接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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