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进行时丨儋州迅速行动依法依规整改酒馆营业噪音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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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酒馆噪音扰民”信访件,儋州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现场调查核实,确保交办件整改落实到位,切实保障酒馆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
    信访件反映称,儋州市那大镇兰昌街街尾与中兴大街交会路口的酒点伴小酒馆,每天22:30至次日凌晨3:00—4:00营业时产生噪声,严重影响了酒馆周边居民的生活。
    针对该信访件,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那大镇政府执法中队持续对酒点伴小酒馆营业时间、营业状况、场所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对酒馆附近的金鑫大厦租户进行走访,由市生态环境局对酒馆在营业时段产生的噪声进行建筑主体结构内、结构外噪声采集检测。经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外噪声值为52dB(国家标准50dB),建筑主体结构内噪声值为60dB(国家标准50dB),均超出了《社会生活环境排放标准》的标准值。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以及噪音检测结果,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依法传唤了酒馆法人代表,依法依规对酒馆作出警告处罚。该名法人代表意识到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承诺采取噪声污染防护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未完成前酒馆不营业。

    同时,相关部门持续跟进酒馆整改进展。目前,整改已取得到阶段性效果。接下来,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进酒馆整改情况,确保从源头上解决酒馆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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