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活封”机械设备促和解 赞!洋浦法院巧执一起合同纠纷案
近日,洋浦法院执行局收到广东某运输公司送来的一面锦旗,该公司对执行干警用法律力量守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广东某运输公司与被告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约定由被告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向原告广东某运输公司支付租金18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后被告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经原告申请,洋浦法院将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广东某运输公司向承办法官提供财产线索,称是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有起重机、吊装机等设备。承办法官收到该财产线索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沟通,了解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广东某运输公司现场强烈要求查封、扣押该机械设备并申请拍卖,用以偿还租赁费用。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称扣押该设备将影响生产经营,公司可能陷入困境。
为破解僵局,法官从有利于双方的角度出发,建议对该机械设备进行“活封”,即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该机械设备生产经营,但必须保证不得转移、损毁被“活封”的财产。同时广东某运输公司可以对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使用设备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有转移、损毁财产等行为,可申请法院立即扣押该设备,并追究其妨碍执行的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打消广东某运输公司的疑虑,法官建议对该机械设备进行“活封”的基础上,由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每月分期偿还租赁费,直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经过半年时间,海南某安装工程公司已陆续向广东某运输公司支付了19万余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