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销售偷拍设备  男子获刑10个月被罚万元

来源: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点击: 收藏

       近日,一男子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于2022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私自生产、改装并销售用于偷拍的设备,被市检察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提起公诉。经市法院开庭审理,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款1万元。

       2022年起,被告人张某某自学改装手机摄像头到其他隐蔽位置,并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广告进行销售。经统计,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张某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多次生产、销售改装用于偷拍的手机180部,获利6万元。

       市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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