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洋浦检察院诉陈某王(越南籍)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洋浦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洋浦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外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王于2024年6月12日与雇佣船员驾驶一艘越南籍渔船从越南南定港出发,14日到达白龙尾岛附近海域捕捞水产品,共获水产品200斤。同年6月15日前往中国管辖海域与另一艘越南籍渔船进行双船底拖网捕捞作业。同年6月18日,陈某王再次在中国海域进行捕捞作业时被中国海警查获,此次共获水产品3189.2斤,价值2.33万元。经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评估,陈某王捕捞作业所使用渔具不符合中国国家标准,且捕捞作业海域处于休渔期间,共造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损害29.22万元。
洋浦法院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越南籍被告人陈某王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同时聘请越南语翻译人为其翻译,充分保障了外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过庭审,陈某王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