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月24日至25日,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全部完成反馈。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东成镇、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接待办公室、市供销合作联社等9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向巡察“回头看”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集中反馈。
反馈严肃指出了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落实改革要求不力;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有的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有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规矩意识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有的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责任不到位等。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面整改、真改实改。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做实整改日常监督、指导审核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审核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销号、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抓住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巡察发现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深化成果运用,以高质量巡察整改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