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旅游协会、海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海南省旅行社协会、海南省乡村度假旅游协会等四家省级涉旅专业协会,向全省旅游行业共同发出《抵制私设“景点”现象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进一步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倡议书》提出,各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市场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行为,确保经营活动证照齐全,无擅自收取门票费用、无破坏生态环境、无存在旅游安全隐患、无虚假宣传、无欺客宰客、无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等私设“景点”问题。各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导游等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者,不得出现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销售或推荐等违法经营行为。
各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坚持把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守住生态底线,守护好自然生态,推进生态旅游集约化、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此外,《倡议书》呼吁,市民游客要积极主动抵制私设“景点”,加强辨识,发现私设“景点”,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做到健康、文明、绿色旅游,共同营造文明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