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搭把手”帮助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复工复产?海南省按每名参保职工300元的标准,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这是9月19日海南出台实施的新举措。
海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推出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新规,实施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 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省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参保企业的发放政策,按企业所在市县疫情情况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此规定实施。
据了解,海南省留工培训补助的同一企业,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在发放程序上,海南省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即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参保企业2022年7月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经公示后发放至参保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对于海南省劳务派遣企业,如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其与实际用工单位达成的补助资金分配协议后,经办机构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劳务派遣企业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