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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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12日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2023年海南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南繁、深海、航天三个未来产业为重点, 围绕产业发展、 低碳生态环保、民生公共服务、“五网”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重点(重大)项目,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按照要求,相关申报项目应符合“多规合一”、海岸带开发与保护、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原则,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项目还应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具有较大投资体量、较大建设规模、较强带动作用。申报新开工项目,2023年必须开工建设。纯商业住宅房地产项目、以安置房等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项目严禁进行申报。

 

项目申报范围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产业发展类,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第二类为低碳、生态环保类,包括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装配式建筑、生物降解等;第三类为民生公共服务类,包括学校、医院、疾控中心、文体中心、安置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第四类为“五网”基础设施类,包括路网、光网、电网、气网、水网。

 

据悉,申报的旅游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路网”“光网”“电网”“气网”项目总投资应在1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项目、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以及民生公共服务项目总投资应在5亿元(含)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低碳、生态环保项目以及“水网”基础设施项目的总投资应在3亿元(含)以上。同时,申报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

 

按照要求,中部地区(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的省重点(重大)项目的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可在上述申报标准的基础上下调50%,由省委、省政府确定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其他项目可不受以上申报标准的投资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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