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海南二十条”),其中对入境人员防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南二十条”要求优化完善入境口岸的管控,进一步提升入境口岸机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加强“四固定、两集中”。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内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措施。
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24小时后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Ct值﹤35,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如核酸检测Ct值35—40,一般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对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省外完成隔离的,入琼后不再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此外,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回家,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压实所在部门单位监督责任,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