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
部署2023年普通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
明确要进一步提高中小学
招生入学工作的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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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各市县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本地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落实到位。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应建立热点学校招生预警和提前分流机制,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严格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努力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进一步压减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计划,力争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各市县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方式和规则。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且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全面取消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通知还对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要求,指出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学位买卖、指标买卖等各种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生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立即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向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