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8月25日前海南全面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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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进一步快速高效处理旅游消费投诉,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和旅游消费者满意度,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建立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拟于今年8月25日前,在全省各市县(除三沙市外)全面上线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

 

《方案》指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多元共治”的原则,我省将在各市县建立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制定高效、快捷的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受理、认定、赔付、偿还等机制和流程,更高效更便捷地处理旅游消费投诉。

 

《方案》明确,各市县要出台相关方案措施,借鉴三亚经验,研究制定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工作方案和先行赔付管理机制、先行赔付资金管理制度等,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先行赔付受理流程、各环节的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

 

  • 要搭建先行赔付线上平台,平台应具备的功能:能够提供诚信商家信息在线分类展示功能,可查看商家详细信息;具备在线投诉功能,支持旅游者在线提交投诉单;具备先行赔付功能,通过后台直联12345系统,同步提交相关证据链,实现及时处理旅游者反映的涉旅消费投诉相关问题。

     

  • 要建立先行赔付诚信资金,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诚信资金,建立“先行赔付”专项账户“资金池”,实行专款专用,对符合先行赔付规定的旅游消费投诉赔偿实施先行赔付。

     

  • 要建立先行赔付诚信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旅行社、宾馆酒店、乡村民宿、景区景点、旅游餐饮店、旅游购物商店、旅游交通企业等旅游市场经营主体。

     

  • 要实现全面上线先行赔付,各市县结合前期推进情况和试运行情况,充分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对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和流程等进行优化调整后,全面上线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

 

《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细化落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先行赔付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按照计划,要确保在8月25日前,结合前期推进情况和试运行情况,对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和流程等进行优化调整后,全面上线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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