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南自贸港企业如何申请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官方这么说
12月6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专场举行。发布会上,海口海关副关长田涛就“企业如何申请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介绍说,海南省内三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前,应通过海南省建立的公服平台,向特殊区域管理机构申请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开展加工增值免关税业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企业在开展加工增值业务前,向海南省商务厅提出申请,海南省商务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内有关部门对企业试点条件进行初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政府提交海关总署商有关部委核准试点企业名单,经海口海关评估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试点企业,可以开展试点业务。其中,洋浦经济开发区内试点企业,由海南省负责审核,报海关总署备案后即可开展业务。
适用加工增值税收政策时如存在问题,也可拨打海关服务热线12360询问,或登录海口海关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