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项新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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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行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

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专场

 

发布会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副主任林崇高介绍

《海南自由贸易港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是贯彻落实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配套法规

也是自贸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自贸港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

重要法规
 

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大英山CBD核心区的全球贸易之窗。海南日报记者 袁琛 摄

 
据了解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
坚持宽准入、严监管原则
加强制度创新
构建了
登记便利、监管严格、惩戒严厉的
自贸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
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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