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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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研判,我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在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儋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23366120;2339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