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那大城区开展“早查”勤务工作。执勤交警在对一辆车号牌为琼AR0W**的皮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人梁某某身上有酒味,便要求其靠边停车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当场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很后悔!我前一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喝酒,以为一觉醒来体内的酒精就挥发了,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有酒精……”看到检测结果后驾驶人梁某某说道。
随即执勤交警依法将驾驶人梁某某带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血液检测。经检测,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梁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的处罚。
目前,梁某某已被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