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202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1年度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即将开启申报,符合相应条件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 资金的申报主体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海南省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财务规范;
2.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他重大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3.诚信守法经营,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 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以下奖励:
1.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
3.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4.基础层转入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40万元奖励;
5.直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70万元奖励;
6.在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7.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成功融资的企业,按照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7日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奖励资金,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